7 月 11 日晚,据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区通报:
7 月 11 日,网传兰山区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"违法广告",并面临高额处罚。兰山区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。
经初步调查,2025 年 2 月 15 日,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(中华蟾蜍)加工菜品的视频。3 月 17 日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,并于 3 月 24 日下达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3 月 27 日,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,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。5 月 12 日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,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。目前,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。
此前据指尖新闻 - 沈阳晚报报道:山东临沂市的黄兰(化名)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随手拍摄的一段菜品视频,竟被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"违法广告",而且下发了拟罚款 45 万元的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
拟罚款 45 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(当事人供图)
据黄兰介绍,她在临沂市兰山区经营一家名为钦知坊的老菜馆。饭店的面积不大,加上包房也只有几张餐桌。今年 2 月左右,她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自己随手拍摄的菜品视频。3 月 22 日,她突然接到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的电话,称她发布的那段菜品视频涉嫌为违法广告,让她配合调查。由于当时黄兰在几十公里外的娘家,就在电话里表示会在一周内去兰山区市监局接受调查,并且第一时间删除了那段视频。
被处罚的菜馆一楼只有 3 张餐桌(当事人供图)
但令她没想到的是,还没等她去接受调查,3 月 24 日,一纸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通过门缝被塞进了饭店。《告知书》上写明,饭店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,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,可以依法重罚,所以拟对饭店罚款 45 万元。
通过查看黄兰提供的那段视频,记者看到,视频最开始是一盆汤菜,手写标注为"蛤蟆汤",后面则是多种昆虫食材,视频最后是饭店的外观。在整个视频中并没有声音,没有标注菜价,也没有购买链接,甚至没有出现饭店的名称和地址。
视频中出现的菜品和食材图片(当事人供图)
黄兰称,最开始执法人员与她联系时,曾提到有人因这段视频举报她的饭店非法售卖野生动物,但是她称自己经营的食材都是市场上公开购买的,根本没有野生动物。而且自己发布的也不是广告,只是记录日常的随手拍视频。
在拿到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后,黄兰在规定的 5 天内提交了《陈述申辩书》和《听证申请书》,在《陈述申辩书》中,她写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自己发布的视频并不是广告,而且也不存在违法行为。但是此后 3 个多月的时间,兰山区市监局既不撤销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,也不做出最终的处罚决定,这导致她根本无心经营,饭店的生意也是每况愈下。无奈,她只得提起诉讼,要求兰山区市监局撤销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
为核实投诉人投诉内容是否属实,7 月 10 日和 11 日,记者分别与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上的联系人王先生和兰山区市监局新闻科取得联系,截至发稿前,未获得正面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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